將「浪漫」和「地理學」相提並論似乎用詞矛盾,因為在如今的世界上很少有人認為地理學是浪漫的。腳踏實地、講述常識、地理學為生存所必需。是的——但是有何浪漫可言?不過在一個時代,在不太久遠的過去,當地理學還頗具魅力時,人們認為這門學問是浪漫主義的。那是一個英雄探險的時代。在那個時代,探險者以地理學家而為人所知,他們擅長勘測與繪圖。當他們的冒險見諸於報端,人們爭相效仿,交口稱頌。同伊莉莎白一世(El i z abe th I)和甘地(Gandhi)一樣,有關大衛.李文斯頓(David Livingstone)和歐尼斯特.薛克頓(Ernest Shackleton)的影片同樣能轟動一時。他們的共同點在於都發軔並參與了偉大的事件。
但是,這些真是地理事件嗎?有關大衛.李文斯頓在非洲探險的敘事難道不是歷史,而非地理嗎?雖然這兩門學問千差萬別,但是在院校中歷史和地理卻往往列在一起,同時講授。歷史和地理差別何在呢?歷史學講述娓娓動聽的故事,地理學不講故事。美國內戰的歷史充斥著著名人物和戲劇性事件,騎士風度屢見不鮮,這正是浪漫傳奇的核心所在。與此相反,美國內戰地理學可能傳授知識,很有用途,但是並不激動人心。歷史書當然也可能枯燥無味。但是起碼能將它們稱之為「浪漫」,因為歷史是附加之物,是錦上添花,與文明的存在和延續並非休戚相關。拿印度來說,印度是一個由精采的神話和傳說傳承的偉大文明。它們同歐洲和中國所知的歷史並不相同。在另一方面,為了延續,所有社會——不論原始社會還是高度發達的社會——都必須有關於地形地貌的或多或少系統性知識。歷史中也有歷史傳奇,這是沃爾特.史考特爵士(Sir Walter Scott)所開創的流派。但是,對於是否存在地理傳奇這個問題,除了有關地理大發現的故事,大多數人都無以作答。這樣看來,有關「浪漫主義地理學」的想法——一種既大膽想像,卻又基於現實的學問——似乎自相矛盾。但是,浪漫主義地理學能夠存在嗎?我們是否能夠據理力爭,說既然人類生活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由激情所驅動——由一種知其不能為而為的欲望所驅動,所以我們需要浪漫主義地理學嗎?
我對這兩個問題的答覆是肯定的。在本書中我會闡述我的理由。但是在此之前,我需要解釋幾個基本概念。第一,先解釋「浪漫主義的」或是「浪漫主義」這個詞。這個詞指一套並無嚴格界定的思想或是價值觀,興起於一七八○年至一八四八年的歐洲。因為這些思想或是價值觀本身模糊不明,常常彼此矛盾,精確的日期會使人誤入歧途。休姆(T. E. Hulme)認為浪漫主義在本質上超越日常,信奉人類可以達到盡善盡美。雅克.巴贊(Jacques Barzun)談論浪漫主義藝術家的性情,他概括的特點是:「崇拜精力、道德熱情和卓絕的天賦,認可人性中偉大相對於卑鄙,權力相對於苦難的明顯差異。」浪漫主義與有關卓越崇高以及神祕怪誕的思想重疊交錯,卓越怪誕又和西方想像中一種稱之為頹廢的形式(decadent, 1880-1900)彼此呼應。所有這四種特徵——浪漫、卓越、怪誕和頹廢——都是對生活之規範,對穩定之理想的反叛。